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7辆电动三轮车(文创服务车)一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3,000.00 元/月 | 出租面积 |
7辆电动三轮车(文创服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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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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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14 |
出租标的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傅先生|联系电话:0575-83353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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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7辆电动三轮车(文创服务车)一年租赁权 计量单位 辆 所在地 浙江省嵊州市 型号 电动三轮车(文创服务车) 数量 7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书【请投资者注意!】。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实地为准。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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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井薇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858557873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000.00 元/月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承租方月营收额不到20000元时的月租金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和分成按月核算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文创茶饮、手工艺品、潮流玩具、文创产品、DIY手工艺品、非遗物品、旅游产品、文创食品和汉服体验、戏剧服装体验等文创体验活动。同一产品经营不超过两辆文创车,在经营期间售卖的文创产品须经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其中蓝色文创服务车需根据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要求由承租单位代售卖文创产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万元。 2、租金和分成按月核算支付,具体为双方每月10日核算上个月销售额,核算金额经双方书面确认无误后,按照约定模式进行结算。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部门需求,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搬离并不得提出任何补偿。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服务车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1、标的经营时间、地点由出租方安排。 12、所有营收全部打入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其中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代销售的文创产品计入总营收额,但不参与分成,所有营收全部归嵊州市旅悦商贸有限公司所有。具体营收分成按阶梯式比例如下: 序号 月营收额 转让方营收分成比例 受让方营收分成比例 1 不到20000元 成交价月租金 / 2 大于等于20000元,不到50000元 15% 85% 3 大于等于50000元,不到60000元 13% 87% 4 大于等于60000元,不到70000元 11% 89% 5 大于等于70000元,不到80000元 10% 90% 6 大于等于80000元,不到90000元 9% 91% 7 大于等于90000元 8% 92%
租期 1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文创产品、工艺品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2.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的征信报告证明)。 3.营业执照和征信报告证明统一发送至358491106@qq.com,意向方是否具备资格条件由出租方审核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3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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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5.租赁合同.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0575-83353885 传真 邮箱 551201704@qq.com、13588862252@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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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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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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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7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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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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