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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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4年9月10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57号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61号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67号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66号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65号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56号 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463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出租标的具体位置:北校区5号公寓楼架空层部分; 22处自助洗衣房:南校区1号公寓楼1层部分、南校区2号公寓楼1层部分、南校区3号公寓楼1层部分、南校区4号公寓楼1层部分、南校区5号公寓楼1层部分、北1号公寓1层部分、北2号公寓2层部分、北3号公寓1层及3层及5层部分、北4号公寓1层及3层及5层部分、北5号公寓1层及3层及5层部分、北6号公寓1层及3层及5层部分、北7号公寓1层及3层及5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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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联系人 任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634127732 联系地址 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1.32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洗衣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总租金的5%。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交易条件: (1)所有服务、商品要求明码标价上墙。 (2)自助洗衣房各类设备投入至少应达到以下数量并满足师生需求:洗衣机101台、烘干机26台、开水器24台、洗鞋机12台。 (3)本项目投入的所有设备为全新原装节能环保设备。自助洗衣机为国内外一线品牌,容量不低于9公斤的滚筒洗衣机。自助烘干机为国内外一线品牌,不低于9公斤商用滚筒烘干机。洗衣机为不锈钢内胆,具有自动杀菌清洁功能,至少具备每次清洗使用前(后)自动杀菌清洁、快速洗、标准洗、加强洗、单脱水等基本功能,并提供检测报告,不接受洗烘一体机。 (4)洗衣机供选品牌:速比坤、LG、海尔、美的或同等档次设备; (5)开水器供选品牌:蓝浩、U净、圣源、水沐清清或同等档次设备; (6)烘干机供选品牌:速比坤、LG、海尔、美的或同等档次设备。 (7)承租方投入的所有设备应有配套服务系统供预约、完毕自动通知、查询网点、查询洗衣机工作状态、远程控制、后台管理等功能。 (8)自助洗衣房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以下标准: 洗衣:标准程序4元/次,加强程序5元/次每次,至少可洗涤9公斤衣物。 烘干:标准程序1元/次,每次至少可烘10分钟。(如使用超4000瓦高功率烘干机,标准程序为2元/次,每次至少可烘10分钟) 开水:0.35元/升。 洗鞋:标准程序1.99元/桶 洗衣液/除菌液等附加产品不高于市场价 (9)洗衣店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价。 (10)承租方应周期性对所有设备按行业要求及标准进行集中消毒,开水器定期做好水箱及滤芯消毒、出水水质化验,化验报告提供给出租方备案。 (11)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周边院校在售同品牌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13)要求承租方对所有洗衣房安装水电表计量用能。用水、用电实行预充值,先充值后使用,承租方自行安装智能购电设备,电费充值账户设置为出租方后勤公司收款账户。承租方在各洗衣房及洗衣店安装水表,定期向出租方后勤公司预存水费。 (14)本项目租期到期后该项目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在出租方限定周期内完成搬离、交接、未结款项结款。 (15)承租方自助洗衣房的设备微信、支付宝收款账户必须设置为出租方后勤公司账户,每月末承租方与出租方后勤公司财务对账后结算营业款。 (16)出租方规定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关门。洗衣房服务时间要求:7:00-22:30。自助开水机要求24小时营业。 (17)承租方应及时维修故障设备,普通故障要求1小时内修复,若无法修复需更换设备的须向出租方管理部门报备,24小时内须将设备更换到位。 (18)严禁办理各类充值消费卡。 (19)所有在售设备、商品及服务使用的材料要求为质检合格产品。 (20)本项目协议期满或终止,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接收装修或设备,也无权要求出租方协助其将装修与设备出售给下一轮经营商。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运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运营方案(详见运营方案要求),运营方案提交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联系人:朱淅,联系电话:0571-85860252。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运营方案确认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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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租赁结果行权).docx 《租赁协议(样稿)》.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标的4.docx 《运营方案要求》.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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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1-87297317 手机 1358881804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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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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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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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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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