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注册地(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赖忠义 成立日期 1994-07-16 注册资本(万元) 12,5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20000622240025P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553.06 -7,504.73 -7,972.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066.08 3,886.54 20,179.54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1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741.20 -1,746.42 -1,747.5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978.58 546.54 18,432.04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5、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优先购买权。 6、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胡季强 成立日期 1993-01-09 注册资本(万元) 266,732.02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42924161N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671637379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1-09-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省国贸集团关于同意康恩贝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贵州拜特100%股权的抄告单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20,364.361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要求如下: 1.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首期款(10500万元)(不低于总价款的51%,按10500万元与总价款的51%孰高原则确定)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220个工作日内(不超过1年)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首期款(10500万元)(不低于总价款的51%,按10500万元与总价款的51%孰高原则确定)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220个工作日内(不超过1年)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 转让方收到本次转让全部交易款后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钱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5 手机 1516824665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李侍璋 电话 13867487785 传真 0571-8777470 邮箱 地址 网址
-
其他
-
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
179096.600000(万元)
-
163500.00(元)
-
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