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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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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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地(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20楼603室 法定代表人 喻波 成立日期 2013-12-05 注册资本(万元) 268,635.0001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8084565390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销售:合金材料、兰炭、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未表示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388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8423%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551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328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962%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3664%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5.1949%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315%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219.79 -1,219.7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4,104.78 15,829.53 418,275.25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4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312.43 -312.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6,494.22 5,183.12 431,311.10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则不变更信息披露时的条件延长信息披露,延长的信息披露期为上述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按时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后的7个工作日。 (1)延长信息披露期间,最终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 (2)延长信息披露期间,最终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所认缴的出资78,947.30008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7.标的企业原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均放弃对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未表示放弃对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报名时提交《优先权股东行权协商承诺书》并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梁先生,联系方式:0571-87836705。 9.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正均 成立日期 1999-11-01 注册资本(万元) 8,024,667.9047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5577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9.388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7.388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5577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3-05-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处置项目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7.3884%股权(即对应的注册资本为735,746,000.78元) 转让底价 73,622.60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转让方不对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572.41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7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补充信息 变更栏目名称 变更后内容 补充披露时间 延期说明 无变更内容,根据《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延长信息披露7个工作日。 2023-08-29 21:06:13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转让协议(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优先权股东行权协商承诺书》.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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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0571-86095437 手机 1885851571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梁先生 电话 0571-8783670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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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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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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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922号衢江科教产业园青年大厦、科教大厦招商招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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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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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19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