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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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浙交汇”平台和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相关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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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康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 高丽 成立日期 1985-04-01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5143315595G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停车场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百货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39.491619 70.706039 69.17381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7.784101 179.848997 197.935104 审计机构 杭州天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2年06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59.652861 -34.095452 -34.0954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1.71351 181.140315 173.007594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基本情况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威 注册资本(万元) 36,420.18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30000MB1691376Y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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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预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其他披露事项 1、杭州康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取得改制后的营业执照,由于公司章程档案的流转问题,目前尚无法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成功的公司章程档案。 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次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须履行最终批准程序后方可进行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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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0571-86095437 手机 1885851571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0571 8526706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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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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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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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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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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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