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金司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拟转让比例 | 100.00%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2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5-19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709 手机号:18257000452 |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金华金司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师大校内 法定代表人 杨汉军 成立日期 1993-07-17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700147282954D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铁路车辆配件制造、销售,机械配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03.703392 19.296396 17.2406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45.753898 109.713084 636.040814 审计机构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2年03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1.413295 -24.842402 -24.84240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05.821976 107.7834 598.038576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决定 基准日审计机构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转让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6. 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的未经审计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受。 7.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工商变更、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9.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10.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胡哲锋, 联系方式:15906898616 。 11. 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北山路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昱 成立日期 2000-10-10 注册资本(万元) 6,967.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7007046231500 经营规模 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30000470003513H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2-03-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金华金司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652.88969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2. 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的未经审计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受。 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标的企业员工安置: a.学校事业编制员工安置。(1)学校事业编制人员3人由浙江师范大学负责安置。(2)为了确保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平稳过渡和正常经营,本着“扶上马,送一程”,受让方如要求该3人学校编制人员留在企业工作1-2年,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浙江师范大学批准,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可继续在标的企业工作一段时间,但不得在标的企业领取报酬,其报酬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和在标的企业的贡献,由双方协商标准和发放办法。在标的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后,选择留在标的企业工作的,与浙江师范大学解除人事关系,与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b.标的企业合同制员工安置。(1)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劳动关系主体以及标的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用工关系未发生变更,标的企业和员工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有关约定。(2)受让方承诺在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保留标的企业原有合同制员工原有薪酬待遇,确保平稳过渡。 5.标的企业在股东变更后,若仍需使用标的企业现用厂房,可以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并向金华市浙师大初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租用厂房申请,经金华市浙师大初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后按国有资产出租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9-82050709 手机 18257000452 传真 邮箱 zxj163361@163.com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胡哲锋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69210.00(元)
-
其他
-
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
179096.600000(万元)
-
16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