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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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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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21-1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 委派代表:冯骏 成立日期 2017-08-10 注册资本(万元) 1,500,1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MA27U0FN4Y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3.3311% 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26.664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987% 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332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6.6662% 浙江浙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067%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4,882.29 14,882.2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30,327.59 32.37 730,295.22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1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4,981.52 14,981.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7,741.23 64.49 817,676.74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合伙人会议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 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标的交易合同。 4. 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系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SCU511,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投资者风险承受等级应在中风险及以上。 6.就转让标的18亿元有限合伙份额,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转让方已实缴部分为638,738,181.82元,未实缴部分为1,161,261,818.18元。 7.披露的标的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和2021年9月财报的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8.其余详见附件《重大事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pdf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248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夏晶寒 成立日期 2016-11-0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MA27U07H4C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331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999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727603769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1-11-0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9992%有限合伙份额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亿元有限合伙份额(11.9992%) 转让底价 88,57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受让方承诺其已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风险承受能力与标的企业风险级别相匹配,承诺自身主体资格和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能符合有权登记机关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人主体资格的要求。 2.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登记时填写《投资者信息表》《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等相关文件,并同意按照标的企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不会对标的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的资本运作(即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造成任何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4.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出资人变更登记后,意向受让方应按照标的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标的企业缴付后续认缴资金。 5.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于“浙交汇”平台完成报名登记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且无条件接受本项目公开信息发布所载的全部内容及披露的附件等;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份额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本项目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用于支付转让价款、以及后续向标的企业缴付出资的资金须为合法自有资金,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 7.意向受让方承诺,就本次受让产权行为不存在代持情形。 8.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应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 9.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其他产权交易完成后导致标的企业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或导致标的企业不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2 手机 18768147644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李梁波 电话 1396813816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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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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