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4.7095-19.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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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0-1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1-12-10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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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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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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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1ZJ1000004 所在地区 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169号4楼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700.00-4,506.00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506万元,其中:投资方合计认购不超过3219万元注册资本,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认购不超过1287万元注册资本。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4.7095-19.9992%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投资方对应的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20%;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认购不超过128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3,227.00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不低于3227万元(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3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1-3家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增加融资方资本金,优化融资方子公司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是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1.本次增资引入1-3家投资方;
2.本次新增不超过4506万元注册资本,其中:投资方合计认购不超过3219万元注册资本,单个投资方认购数量不低于700万元注册资本;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认购不超过1287万元注册资本;
3.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方对应的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20%。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符合增资金额、比例等要求,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时,增资终止:1.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投资方;2.投资方报价均低于挂牌底价;3.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169号4楼 法定代表人 汤浩江 成立日期 2017-09-27 注册资本 12,876.637万元 实收资本 12,876.637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MA27U0GP7Y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民爆器材研发,民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代理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建筑材料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2 职工人数 1396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76.72%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2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34,275.82 77,791.89 56,483.9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9,316.45 8,647.67 7,393.75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27,710.66 55,747.07 71,963.5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7,428.07 9,770.09 8,613.28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31,968.48 79,659.02 52,309.4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6,894.59 6,546.63 5,145.29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1-09-30 132,104.96 53,681.17 78,423.7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2,585.03 7,401.03 6,142.43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4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方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s://www.zjpse.com)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本次增资引入1-3家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在报名时须明确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 3.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506万元,其中:投资方合计认购不超过3219万元注册资本,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认购不超过1287万元注册资本。 4.合格意向投资方报价须不低于挂牌价格。 5.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如: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6.融资方股东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最终投资方,确定其最终认购的股权数量和增资价格,所有投资方最终的增资价格为融资方选定的最终投资方报价中的最低价。融资方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同步对融资方增资,增资价格与最终确定的投资方的增资价格一致。 7.融资方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工商登记完成日)期间的损益(不包括期间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永进分公司永进路9号政府收储土地产生的收益和或有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损失)由本次增资前融资方股东承担或享有。 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融资方正在进行反垄断调查,存在被判定垄断行为的风险,将对融资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有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损失由融资方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工商登记完成日)期间的损益(以评估基准日时融资方所持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准)先行抵充,如有不足,则由本次增资后的融资方承担。 9.除上述第8点载明事项之外,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之前融资方存在的或有事项所发生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后的融资方承担或享有。 10.其他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附件1.1:挂牌申请书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61元/元注册资本,单个投资方认购数量不低于700万元注册资本。向投资方募集资金金额视增资情况确定,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方须于《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全部增资款至《增资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 3.本次增资需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方应与融资方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能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和战略产业协同,能够为融资方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运营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5.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 (1)本方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2)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3)本方认同并遵守融资方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业绩承诺、收益保证和上市保证的要求。 (4)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本方投资金额及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5)本方承诺就本次认购融资方新增注册资本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6)本方承诺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三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融资方股权。 (7)若融资方控股股东为融资方提供融资或融资担保的,本方承诺按其持股比例为融资方提供融资或融资担保。 (8)本次增资的基本交易服务费由本方按本方投资金额的0.2%支付给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9)本方已充分了解并支持融资方同步实施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及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涉及的一系列优化、规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非主营业务资产剥离等)。 (10)本方同意本次增资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与融资方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股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在《增资协议》签署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11)本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谋求融资方的控制权,不以任何方式与本次增资的其他投资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12)本方承诺不以交易期间融资方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3)本方同意在结合融资方未来年度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融资方未来几年的分红政策及分红比例予以约定。 (14)如本方违反真实情况作出上述虚假承诺,则融资方有权取消本方的投资资格;如本方被选定为最终投资方后,发现有存在上述虚假承诺或未来违反上述承诺之内容,则本方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融资方损失、向融资方支付标准为本方投资金额的50%违约金、按融资方要求退出投资等)。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 2.意向投资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未涉及房地产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1,00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投资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意向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3.项目成交后,最终投资方未按《增资结果通知》有效报价、《签约通知函》规定的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内容及本标的在浙交所网站信息披露条件和要求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保证金扣除浙交所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由融资方所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4.因被确定的最终投资方违约放弃投资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浙交所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融资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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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满,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方。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综合实力(分值10分):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融资能力等。 (2)产业协同(分值15分):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穿透至最终权益持有人为止)或其子公司具有从事民爆或泛民爆业务的优先;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民爆或泛民爆业务及未来发展能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和战略产业协同(包括不限于提供资源、业务合作等)的优先。 (3)管理发展协同(分值8分):意向投资方能为融资方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创新资本运作模式、提高运营效率的优先;意向投资方在约定的持股三年锁定期到期后愿意延长持股时间的优先。 (4)理念治理认同度(分值7分):意向投资方认同融资方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融资方现有股东能够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意向投资方充分尊重、支持融资方现有股东对融资方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考虑和安排的优先。 (5)意向投资方最终报价(分值60分):最终报价最高的,得60分,每股报价每低0.01元,扣0.5分,扣到本项得0分为止,最终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取消增资资格。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1-10-18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1-12-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pdf 3.特别事项约定.pdf 5.授权委托书(投资方).pdf 6.报价文件.pdf 7.新联公司增资项目意向投资方承诺函.pdf 2.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新.pdf 4.增资协议(样稿)新.pdf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钱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5 手机 1516824665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融资方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1-88498209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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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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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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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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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南郊)B幢101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10.992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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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