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14.72%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7-2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8-20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
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4ZJ1000006 所在地区 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股本总数(万) 总认购股份数 不超过122,586.21万股 拟新增股本说明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14.72%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增资完成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50.01%,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85.28%,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4.72%。 拟募集资金总额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不超过5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择优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 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补充营运资金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是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增资完成后,原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保持控股股东地位。其中省国贸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50.01%,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85.28%,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4.72%。
增资达成条件 1.合格意向方不少于1个; 2.投资方符合增资金额、比例等要求; 3.签署增资协议。 增资终结条件 1.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2.意向方报价均低于挂牌底价; 3.其他导致本次增资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应春晓 成立日期 2013-08-06 注册资本 7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7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075327358A 经营范围 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 股东数量 6 职工人数 720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8142% 宏信远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5011%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59%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9% 杭州敦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911%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58.644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728,734.28 5,035,385.67 1,693,348.6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61,908.53 200,496.49 156,488.34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568,244.98 5,084,575.75 1,483,669.2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95,175.64 180,274.09 134,462.79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954,742.77 5,355,450.40 1,599,292.3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59,604.93 230,235.95 172,347.51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4-03-31 6,690,542.96 4,964,784.79 1,725,758.1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1,178.96 50,265.73 37,782.49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个工作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增资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意向方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如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报名,经增资方资格确认后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组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的时间为浙交所收到增资方资格确认函(即增资方同意各意向方资格的书面意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的地点为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19层)。具体竞争性谈判的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知。) 4.本公告“主要财务指标”均为合并报表数据,2022年数据为2023年报中披露的上年数据,进行了审计调整。 5.其他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缴纳至增资方指定账户。 是否有保留价 无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的意向方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进行认购,增资价格为不低于每一股人民币2.5151元;本次增资外部受让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单一外部受让方或联合体出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如增资企业原股东决策参与本次增资,则其增资价格参照外部受让方的入股价格,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进行。公司股东会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竞争性谈判意向受让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最终投资方及其最终认购结果。所有受让方最终的增资价格为股东会选定的最终受让方的报价中的最低价。 2.本次增资完成后,省国贸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50.01%,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85.28%,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14.72%,具体持股比例以有权批准单位批准为准。 3.意向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a) 意向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于《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缴纳至增资方指定账户,如因增资方原因造成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增资款的,缴纳期限可根据双方沟通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b) 同意增资方继续履行与现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c) 同意并配合增资方对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 4.意向方缴纳保证金后,由增资企业书面确认意向方资格;在择优选定(竞争性谈判)受让方后,须经增资方有权批准单位对择优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公告之全部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至本轮增资完成日(指目标公司本轮增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等有权登记机关完成变更登记之日)期间增资方产生的损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次增资的外部意向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1.意向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经营业绩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2.意向方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具有国资背景的各类基金、国际知名资管类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或前述各类机构指定的投资平台; 3.意向方应与浙商资产具有较大的战略协同空间; 4.意向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50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如意向方或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增资方可扣除该意向方或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包括浙交所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意向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提交相应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3)意向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3)意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违背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提供的书面承诺的; (5)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本条款违约情形的判断以人民法院或有权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判为准,或以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论为准,浙交所严格按照上述材料处置竞买保证金。 若有关司法、执法或行政机关明确出具书面材料要求对竞买保证金另行处置的,浙交所严格按照上述机关的要求处置竞买保证金。 2.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竞买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意向投资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3.受让方被确定后,在增资方确认已收到其全额增资款、浙交所收到增资方函告受让方已全额缴足增资款、增资方与受让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5个工作日内,浙交所将保证金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受让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对意向方进行遴选(满分100分): 1.战略协同(20分,证明材料以《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为准)。意向方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能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和战略产业协同(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资金募集及管理、资产推荐、资产证券化等)的优先。如为联合体形式报名,其中任一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满足相关要求亦可。 2.综合实力(20分,证明材料以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最新公司章程、《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誉、行业声望、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3.企业认同(20分,以《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竞争性谈判现场沟通情况为准)。意向方需认同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能够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 4.公司治理(20分,以《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竞争性谈判现场沟通情况为准)。意向方充分尊重、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配合公司及控股股东对重大项目管理要求的优先。 5.投资报价(20分)。意向方提出的增资价格,即每股股份的报价(不得低于2.5151元每股),报价高的优先。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4-07-24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4-08-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书》.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docx 《意向方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增资协议(样稿)》.docx 《增资协议补充协议(样稿)》.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竞争性谈判)》.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融资方 联系人 孙老师 电话 0571-89773914 邮箱 地址 网址
-
802.487344(万元)
-
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享有的100%债权
36437.413141(万元)
-
2.970000(万元)
-
增资价格不低于15.456125元每壹美元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3270.6462万美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551.5165万元人民币。
-
14.64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