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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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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路桥线和椒江线4台变频器、黄岩增加泵站信息自动化系统中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电视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机械设备 名称 原路桥线和椒江线4台变频器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台 数量 4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调频节能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拆卸 瑕疵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黄岩增加泵站信息自动化系统中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电视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套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调度监控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拆卸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黄岩区西城街道引泉路308号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6.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时间:报名最后三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130588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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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引泉路30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717610658L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1.5034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价款支付订单的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0元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台州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平台——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资产交易合同规定处置。 2.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净值。不包含受让方在资产过户过程中所需支付的税、费,除增值税发票由转让方负责支付外,其他办证手续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若需转让方出具证明或盖章的,由转让方协助办理。 3.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处置,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 4.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自交付至受让方(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失窃、损毁等)、人身赔偿等经济损失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等全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与产交所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5.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且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向转让方移交资产。交接的具体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6.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转让处置,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成交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7.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8.受让方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认成交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资产交易合同处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看样时间:报名最后三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13058881221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标的物清单.pdf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资产交易合同》.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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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颜潇 电话 1995766295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引泉路308号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