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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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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 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项目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本次临海市未来20年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期限为20年,标的涉及户外广告运营权范围为临海市公共空间广告未来 20 年经营权,共8393个。包括:全域公共空间广告 154个(包括:大型落地式布幅广告、灯箱底座式广告、LED 导视牌广告、LED 落地式广告、灯箱果壳箱广告和立杆广告等。主要分布于入城门户、公交场站和景区入口);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广告 3643 个(包括:灯箱底座式广告、灯箱墙面广告、灯箱果壳箱广告、LED 导视牌广告、LED 落地式广告、LED 自动售货机广告、道闸广告、宣传栏广告、激光投影广告、遮阳棚附属广告、小便器墙面广告、坐便器隔板广告和立杆广告等。主要分布于公园广场、公厕、停车场、桥下空间、主要道路沿线和过街通道);镇区公共空间广告 4596 个(灯箱底座式广告、灯箱墙面广告、灯箱果壳箱广告、LED 导视牌广告、LED 落地式广告、LED 自动售货机广告、道闸广告、宣传栏广告、激光投影广告、小便器墙面广告、坐便器隔板广告和立杆广告等。主要分布于公园广场、公厕、停车场和主要道路沿线)。其中1679个广告位用于公益性广告,转让价格未包含公益性广告位价值。转让标的按现状交付,具体广告点位详见《临海市公共空间广告设施布点方案(2025-2045)》。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临海市未来20年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期限为20年,标的涉及户外广告运营权范围为临海市公共空间广告未来 20 年经营权,共8393个。包括:全域公共空间广告 154个(包括:大型落地式布幅广告、灯箱底座式广告、LED 导视牌广告、LED 落地式广告、灯箱果壳箱广告和立杆广告等。主要分布于入城门户、公交场站和景区入口);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广告 3643 个(包括:灯箱底座式广告、灯箱墙面广告、灯箱果壳箱广告、LED 导视牌广告、LED 落地式广告、LED 自动售货机广告、道闸广告、宣传栏广告、激光投影广告、遮阳棚附属广告、小便器墙面广告、坐便器隔板广告和立杆广告等。主要分布于公园广场、公厕、停车场、桥下空间、主要道路沿线和过街通道);镇区公共空间广告 4596 个(灯箱底座式广告、灯箱墙面广告、灯箱果壳箱广告、LED 导视牌广告、LED 落地式广告、LED 自动售货机广告、道闸广告、宣传栏广告、激光投影广告、小便器墙面广告、坐便器隔板广告和立杆广告等。主要分布于公园广场、公厕、停车场和主要道路沿线)。其中1679个广告位用于公益性广告,转让价格未包含公益性广告位价值。 5.转让标的按现状交付,具体广告点位详见《临海市公共空间广告设施布点方案(2025-2045)》。转让方及产交所对本次出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出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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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注册地 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建设大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108267255952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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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0,430.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一次性足额支付运营权转让款(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的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担保。 3.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转让方指定的场地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 4.运营期间,受让方在合同履行地进行运营费用、收入等独立核算。 5.运营期间,受让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广告行业规定,服从转让方监督管理,在转让方指定的点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开展户外广告位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 6.运营期间,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城市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发生变化,需要对本项目提质增效的,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要求实施。 7.运营期间,如因政府指令需要征用、改造、规划调整或相关部门要求暂停营业的,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如因此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出让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8.运营期间,受让方负责广告位及其附着主体等设施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做好工作台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日常运营、清洁、巡查和维修。遇台风、暴雨等天气,须提前加固。 9.运营期满,受让方应按期归还运营权。逾期未归还的,应按天支付占用费(每天费用=成交价÷20÷365),且按占用费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逾期归还给转让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10.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11.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2.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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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自行勘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转让合同》.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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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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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叶晓明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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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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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00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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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7.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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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922号衢江科教产业园青年大厦、科教大厦招商招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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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