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星空飞行教育总部基地项目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2,500.00 万元(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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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111059.81平方米,星空飞行教育总部基地(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台州湾新区聚贤路以东、蓬北大道以南、聚洋大道以西、海豪路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70132㎡,共有6幢单体建筑,分别为1#教学楼(4层)、2#教学楼(8层)、3#文体中心(3层)、5#综合楼(5层)、6#宿舍楼(10层)、7#宿舍楼(10层)以及3个门卫组成,建筑最高楼为宿舍楼38.75m,最高层为10层,总建筑面积115510.4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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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8-27 |
出租标的地址 | 台州湾新区聚贤路以东、蓬北大道以南、聚洋大道以西、海豪路以北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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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办理中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否。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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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路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6-88202323 联系地址 台州湾新区东盛广场2021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2500万元/首年,自第二年起每一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200万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航校培训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第一年租金分两期进行支付,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年度第一期租金支付,支付金额为中标价的50%,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一年度第二期租金支付,支付金额为中标价的剩余50%;第二年租金分两期进行,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的租金支付,支付金额为中标价递增200万后的50%,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期的租金支付,支付金额为中标价递增200万后的剩余50%;第三年起,租金在当年度合同期开始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如果到期日是周末或银行休息日,则到期日应顺延至周末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万元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可以保函形式,保函有效期跟合同租赁一致,如需扣除相应保证金,扣除金额需双方确认后见索即付)。以货币方式提供的,待租赁期限届满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不遵守本合同所载的任何条款,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3、在本租赁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相关安全生产协议、交接手续等。乙方应按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等协议的要求,谨慎、合理地使用本租赁物业,租赁合同生效后,租赁物内的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乙方违约使用本租赁物业,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后,该物业处于乙方的占用管理之下,乙方应妥善履行管理维护照看义务,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乙方在本租赁物业施工及生产期间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以及意外情况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如果乙方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过失引起甲方租赁物业损失,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5、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本租赁物业(因台风、地质条件、建筑结构老化等自然损耗等不可抗力造成校区主体结构影响除外)的修缮和维护,租赁期满后,应完好无损的将本租赁物业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按原状修复和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且经甲方书面函告后仍不能进行修缮和维护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完成修缮和维护,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不得擅自改扩建(包括加层、增加夹层),如因生产工艺需改扩建,乙方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甲方同意方可实施,相关费用自行承担,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超出时限未批复视为不同意。乙方未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申报及批复,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家俱搬离外,其余保持原状不得自行拆除。剩余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8、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之日起,租赁物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在校区租赁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银行账户实施监管,保障学校运营安全。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提供实际运营项目的公司银行账户(名下涉及支出的所有银行账户),甲乙双方与涉及到的银行签署三方协议,约定乙方公司账户需转账50万及以上,需向甲方报备并同意。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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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7个周期,已延长35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设定的延期周期数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授权委托书》.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实地勘察证明》.doc 1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星空航校基地租赁合同25年5.28.docx 《特别事项说明》.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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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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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部分机组设备和部分公用系统设备(四标段)
4783.9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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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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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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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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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