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光禹衡(台州)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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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8-1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0-10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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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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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长光禹衡(台州)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5ZJ1000008 所在地区 台州市温岭市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2号中小企业孵化园B区2号科研厂房二楼213室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263.50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3.5万元,持股2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3.5万元,持股20%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309.000126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投资方投资金额不低于309.000126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招募投资方1家 募集资金用途 筹集资金用于开发绝对式光栅尺、编码器的试验、测试和验证平台等设施,为更多客户提供适配产品及提升快速响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1、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持股80%
2、新增投资方持股20%
增资达成条件 征集到1家合格投资方,募集金额不低于309.000126万元,按照本次增资扩股要求签署《增资协议》。 增资终结条件 (1)未征集到合格投资方;(2)投资人报价均低于挂牌底价; (3)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长光禹衡(台州)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2号中小企业孵化园B区2号科研厂房二楼213室 法定代表人 盛守青 成立日期 2020-09-17 注册资本 1,054.00万元 实收资本 1,054.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8MA2J1GHG6R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8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318.23 192.19 1,126.0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53.75 69.77 66.30 审计机构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44.51 184.77 459.7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77.88 79.55 78.42 审计机构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76.08 94.76 381.3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82.91 99.03 99.03 审计机构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5-05-31 1,543.01 500.26 1,042.7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50.10 -83.29 -83.29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科学院 批准单位名称 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4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方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增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股东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放弃对本次增资行使优先认缴权。 3.截至评估基准日,长光禹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4万元,其中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454万元,实缴无形资产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 4.其他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款。 是否有保留价 无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172676元每壹元注册资本,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9.000126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金额为263.5万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 3.本次增资采用货币出资方式,用于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投资款须为投资方的合法自有资金,并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项。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没有较大数额(≥100万元)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5.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增资项目所涉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内容和长光禹衡(台州)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6.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工商登记完成日)的期间为过渡期,此期间损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增资后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7.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各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8.交易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价基数,向双方各自收取(融资方 0.05%,投资方 0.15%)。
投资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承诺方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能提供由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主体信用评级证明; 4、投资者竞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经营活动被诉讼、被仲裁及未决的争议事项等(以承诺方式); 5、投资者应在工业母机产业链具备较高行业战略地位和产业布局优势(2023年至今,参与国家级项目3项及以上且主持或参与省级重点研发项目5项及以上,提供相应级别的证实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3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投资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意向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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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经增资企业资格确认和股东确定后,则该合格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最终投资人; 二、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经增资企业资格确认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确认。增资企业股东根据竞争性谈判遴选结果确定最终投资人。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企业信用评级:意向投资人提供由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主体信用评级证明; 2、增资企业现状分析和增资入股意向:意向投资人对增资企业现状分析的深度、风险识别的准确性以及增资入股意向,包括增资入股目的说明文件,结合其商业规划、合作契合度等因素,对投标方增资入股的主观目的性; 3、业务协同:能在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意向投资人在入股后将为增资企业带来可验证的战略资源(如关键技术、核心客户渠道、重要供应链资源、高端人才等); 4、综合报价: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价,即增资金额的报价; 5、经营理念: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认同增资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增资企业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6、治理安排:充分尊重、支持增资公司对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能够积极协同、配合增资企业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投资要求。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5-08-11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5-10-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特别事项约定》.docx 《增资协议(样稿)》.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附件2.1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附件2.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3承诺书.docx 附件2.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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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融资方 联系人 程晓雅 电话 17828279022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