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拟转让比例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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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3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0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3-13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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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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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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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旅游度假区内 法定代表人 邵作民 成立日期 2005-02-28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6770820013C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杭政储出(2004)78号地块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杭州公元控股有限公司 51.00% 南昌中溢置业有限公司 40.00% 杭州容通实业有限公司 9.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858.82 -16,698.44 -16,698.4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632.46 19,962.62 9,669.84 审计机构 浙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1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31.53 3,987.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173.16 786.66 13,386.50 内部决策情况 《股权转让通知函》 基准日审计机构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信息披露期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的14时30分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幢18楼交易大厅采用拍卖方式进行转让(详见附件《杭州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转让交易公告》)。 4.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5.本次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意向方须自行承担风险,转让方不再对成交价格、转让条件、交易合同(样稿)等材料中重要内容进行调整。 6..本次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 7.标的企业原股东均书面表示同意对外转让南昌中溢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40%股权,杭州公元控股有限公司已书面表示不放弃优先认购权、杭州容通实业有限公司表示不参与竞价活动,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需要在股权公开挂牌期间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转让方于2005年1月13日在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中取得杭政储出(2004)7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50821平方米,土地价款3.1亿元,标的企业于2005年3月8日变更为该地块的受让方,该地块上沐桥公寓林景院1-2幢、沐桥公寓(南区)已经开发完成。 9.杭政储出(2004)78号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的特别条款约定:根据之江度假区建设需要,受让人须将该区范围内的“江园度假村”地块(杭土合字【2001】20号项下宗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受让后改造,受让价3400万元。现该地块范围内的江园度假村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 10.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杭州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转让交易公告》.pdf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南昌中溢置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7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潘昵琥 成立日期 2002-11-19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01007442772642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2-09-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南昌中溢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处置事项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杭州通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8,031.312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68.1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3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45个周期,已延长225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拍卖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授权委托书》.docx 、 0.《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0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2.1特别事项约定.docx 、 3.股权交易合同.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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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2 手机 18768147644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15384015167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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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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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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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梅溪镇紫梅共富产业园一批废旧电力设施及电梯设备残值转让项目
10.5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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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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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00.00(元)